经历了20多年的生产实践,发达国家水泥工业协同焚烧处置废弃物的各种配套法规已经基本完善,各国政府和广大公众已经达成了高度共识,认为这条技术路线环境安全、经济合理、技术可靠。
两万套(次)检测证明安全 各国已累计焚烧1亿多吨,第三方检测严格
1990~2004年,世界上近300台水泥窑(主要分布在欧、美、日诸国)累计焚烧了各种可燃烧废弃物1亿多吨。这期间,各国参与水泥窑烧废料的企业在国际和国内环保部门、水泥科研机构的监管协作中,对水泥窑产生的废气中各种有害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以及水泥混凝土中各种重金属的浸析外逸的程度进行了约两万套(次)的权威性第三方检测(在水泥窑烧可燃废弃物对化石燃料的热量替代率≥25%的情况下)。其中,对二恶英/呋喃排放检测2000次;对重金属排放检测5000次;对氯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氟化氢、总有机碳、粉尘等排放的检测近1万次;对重金属浸析检测8000次。(参加这些成套检测工作的国际及各国的主要机构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水泥可持续发展促进会以及德国、挪威、美国、日本等国的相关政府部门、科研机构、水泥协会等,还有欧洲水泥协会、欧洲水泥技术研究院、德国国际合作公司以及世界著名的跨国水泥公司瑞士豪西姆、法国拉法基、德国海德堡、墨西哥西麦克斯、美国艾西格罗夫、日本太平洋等。)
《有关水泥工业POPs的监测综合报告》由挪威科学与工业研究基金会2004年初提出,这就是享誉于国际水泥工业焚烧可燃废弃物领域的SINTEF报告。其主要的内容和结论是,根据西欧与北欧诸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以及个别南美与东南亚国家中许多水泥企业连续15年采用可燃废弃物(包括大部分危险废物)用做水泥窑替代燃料的大量生产实践与约两万套(次)的污染物排放及浸析检测的结果证明:
一、水泥窑烧可燃废弃物时产生废气中二恶英/呋喃的排放远低于欧盟废物焚烧2000/76/EC指令规定的小于0.1ngTEQ/m3标准,绝大多数均小于0.02ngTEQ/m3。在水泥熟料煅烧的过程中,水泥窑极少或不会产生二恶英/呋喃。
二、对可燃废弃物中可能带入的持续性有机污染物(POPs——二恶英、呋喃、多芳香核烃、多氯联苯等),在水泥窑的工艺生产过程中99.999%都会被氧化分解,焚毁去除。
三、可燃废弃物中带入的重金属大部分被固化在熟料矿物的晶体结构中或水泥的水化产物中,形成不溶解的矿物质,在水泥沙浆体或混凝土结构中的浸析率小于1.5%,大多数小于1.0%。
四、水泥窑废气中排放的重金属一般都少于窑系统摄入量的5%,其排放浓度均远低于欧盟指令规定的标准,另外还有一部分固态重金属则会附着在收尘器所捕集的窑灰中,工厂根据其中碱氯硫和重金属含量的不同可酌量地将窑灰返回生料均化库或窑喂料中,或者适量地掺入水泥中用做混合材。(此报告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工商理事会2004年公布的《有关持续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报告》认同,并在论述“水泥工业中POPs的形成与释放”内容时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