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0 年 1 月22 日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集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就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 年 1 月22 日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1月21 日至2010年1月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 年 1 月22 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 1 月21 日下午15:00——2010 年1 月22 日下午15:00 中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将于2010 年 1 月 15 日就网络投票事宜发出催告公告。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0 年 1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和其他中介机构人员。
6、现场会议地点
成都市总府路2 号时代广场B 座25 层会议中心
二、审议事项
(一) 会议审议事项的完毕性和合法性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事项,相关程序和内容合法。
(二) 提案名称
1. 《关于延长向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决议有效期和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期限的议案》。 上述议案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2/3以上逐项审议通过。
2. 《关于四川双马宜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建设第二条生产线的议案》
上述议案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本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1 号)。
有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