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1月7日 上午9:00时
(二)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投资大厦2406会议室
(三)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月4日交易结束后,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000885,股吧)有限公司从中国民生银行(600016,股吧)郑州分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从招商银行(600036,股吧)郑州分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从中国银行(601988,股吧)宜阳县支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的议案
5、关于为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刊登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亲赴登记地点登记、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时,需同时以传真方式或其他方式提交本条第(四)项所列相关文件。
(二)登记时间:2010年1月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512室
2、联系人:侯绍民、任聪
3、电 话:0371-69158113
4、传 真:0371-69158112
(二)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二)临时股东大会文件汇编。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