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1日上午,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李毅中部长作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介绍了2010年的主要工作,表示将推动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突出抓好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和节能减排。
报告指出明年将以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重点,逐项落实实施细则,力争在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兼并重组、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
报告中强调贯彻落实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坚决抑制部分行业盲目扩能和个别新兴产业无序发展。抓紧制定完善产业政策,进一步提高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等产业在能耗、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的审批管理,三年内暂停审批现有造船企业船坞、船台的扩建项目,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扩建电解铝项目,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引导企业客观分析市场和产能状况,审慎决策,以需定产,规避投资和市场风险。配合建立联动联控和信息共享发布机制,开展专项督查,接受社会监督。
加大兼并重组协调推进力度
工信部将尽快制定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出台钢铁、有色、建材、汽车、船舶等行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协调财政、国土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台针对性配套政策,消除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障碍,减轻企业重组成本。将兼并重组和扶优扶强有机结合,支持一批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建立重大兼并重组项目的备案制度,防止不规范操作,避免形成垄断。各地要加强协调、指导和服务,化解矛盾,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避免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程
推动出台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法律法规,以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为基础,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落后产能加快退出。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分行业实施方案,将钢铁、电解铝、水泥以及电石、铁合金、焦炭等行业2010年度淘汰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用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发挥企业、地方、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各地要抓紧制定计划,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
加强节能降耗和减排治污
一是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耗。分行业制定工作计划,推进行业企业对标达标,落实产品能耗物耗限额标准,完善工业投资项目节能降耗评估和审查制度。抓好工业节水、节材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大力倡导节约生产。
二是加强工业减排治污。制定原材料等重点行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指导意见,推动削减钢铁、有色、化工、水泥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促进工业清洁生产,开展造纸、化工、酿造、印染等行业污水治理专项监督检查,研究开展重金属等减排治污工作。
三是促进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工业循环经济指导意见,实施示范工程,促进尾矿、赤泥、工业副产石膏等综合利用,开展废旧电子电气产品回收再利用示范,继续推进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四是推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制定专项规划,建立准入标准,引导多晶硅、风电装备等产业突破关键技术,实现有序发展。加快研发和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编制重点技术推广专项规划和推荐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