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抑制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国务院38号文已经发布,这是水泥行业的一件大事,对抑制目前的盲目发展和产能过剩将产生重要作用。本人在这里谈谈对抑制水泥产能过剩的一些看法。
一、关于产能数据的疑问
38号文指出:“2008年水泥产能18.7亿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11亿吨,特种水泥与粉磨站产能2.7亿吨,落后产能约5亿吨,当年水泥产量14亿吨。目前在建水泥生产线418条,产能6.2亿吨,另外还有已核准尚未开工的生产线147条,产能2.1亿吨。这些产能全部建成后,水泥产能将达到27亿吨,市场需求仅为16亿吨,产能将严重过剩”。
产能数据的疑问是“水泥产能将达到27亿吨”。
1、特种水泥厂生产的特种水泥数量很低,包括油井水泥、白水泥、矾土水泥和硫铝酸盐水泥等在内的特种水泥年产量约1000多万吨,与14亿吨总量相比,甚至可忽略不计。没有熟料基地相匹配的粉磨站的产能属于熟料基地的产能,不应重复计算。因而,特种水泥与粉磨站的2.7亿吨不应列入总产能。
2、38号文规定3年内彻底淘汰落后产能,5亿吨落后产能也不该列进总产能。
因此,按38号文中所列数字,水泥产能应当是27亿吨减去2.7亿吨和5亿吨,为19.3亿吨。历年统计结果表明,水泥产量为产能的70%~80%。如果按75%计算,3年内新型干法产量为14.5亿吨,不能满足文件中指出的16亿吨的需求量。
另外,有关单位经实地调查后得出,目前真正在建的新型干法生产线约350条,没有达到418条之多。
信息数据非常重要,应力求正确,因为它是制订政策的基础。
二、关于产能过剩问题
对水泥产能过剩的问题要作具体分析。
中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水泥消费量逐年增加。2008年水泥消费量13亿多吨,2000年到2008年平均每年增长11.2%,2009年上半年增长了14.9%。如果今后每年增长8%,到2015年水泥需求量将增加到20亿吨,相当于27亿吨产能。
有一个说法,水泥人均最高消费量应为1吨。这种说法缺乏科学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不同时期的人均最高消费量会有所区别,如台湾的水泥人均最高消费量是1973年的1.3吨。大陆区域辽阔,地形复杂,人口众多,交通、水电、城镇等建设的空间特别大,历年来万元投资水泥消费量都比较高,2015年20亿吨水泥需求量的预测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38号文规定3年彻底淘汰落后产能。因此,2015年20亿吨的水泥消费量都将由先进的新型干法生产线来提供。按中国水泥协会的数据(表1),2008年水泥总产量为13.88亿吨,其中新型干法产量为8.81亿吨。因此,到2015年新型干法产量需增加11~12亿吨。为保证达到这个产量,需增加15~16亿吨的产能,相当于增加750~800条日产5000吨熟料生产线。扣除在建生产线产能,水泥新型干法生产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从全局和长远情况看,水泥新型干法产能并不过剩。
水泥不宜远运,与钢铁等产品不同,水泥市场是地区性市场。从表1可看到,2008年我国各省、市、区水泥总产量和新型干法产量有很大差别。浙江省、河南省等人均水泥产量较高,新型干法产量比例已达95%以上;山西省、湖南省和四川省等人均水泥产量较低,新型干法产量比例都在50%以下。通过各种信息渠道获悉,在人均水泥产量和新型干法比例较高的少数省份已出现新型干法产量过剩问题;在水泥价格高和需求量大的少数省份出现了盲目建设新型干法生产线现象,即将产生产能过剩。但是,大部分地区不存在新型干法产能过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