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3 13:22:53 来源:水泥人网

太原狮头水泥关于“花落”山水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11月12日,公司关注到《每日经济新闻》报道题为《整体搬迁面临资金困局,狮头或“花落”山水集团》的相关报道,经公司自查并函证控股股东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澄清如下:关于报道中提及的山东山水水泥[5.71 -0.52%]集团有限公司对投资参与狮头集团的新线重建表示出了足够的意向,双方最早将于本月内签订意向性协议一事,狮头集团解释今年以来先后和中国建筑[4.83 -0.41%]材料集团公司、中国中材股份[6.06 -0.17%]有限公司、冀东水泥[15.75 -1.25%]集团、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水泥企业集团接触并探讨合作事宜,但截至目前,尚未和任何一家有实质性进展并签订意向性协议。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告后未来3个月内,不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控股股东不会变更。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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