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包括就水泥企业及非煤矿山资源整合以及循环经济、房地产开发等多个项目进行战略合作。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将给予相关政策优惠并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以保障双方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此外,本公司亦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昊华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包括就本公司发挥技术优势利用昊华集团在化工生产中产生的电石渣等废料制造水泥,实施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发电等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项目,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成为全国「零天然原料使用」、「零排放」的循环经济样板产业的水泥项目,房地产开发及新型建材等多个项目进行战略合作。双方将拓宽合作领域和合作深度,实现互动共赢、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目标。
本公司相信,该两份《战略合作协议》项下拟进行之战略合作将有助增强本公司水泥产业的资源储备,抓住本公司在水泥产业中未来的发展机遇,从而带动本公司在水泥、房地产开发及其他相关的产业板块的共同发展,实现规模效益及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各产业板块在京津冀地区的领先地位。
于本公告日期,该两份《战略合作协议》已经签署,在之後相关项目的引入和实施过程中,将遵照相关《战略合作协议》内容,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倘该两份《战略合作协议》落实或出现任何重大进展,本公司将就有关资料另行刊发公告,董事将确保其遵守适用之《上市规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