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8 13:39:29 来源:水泥人网

青松建材化工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甘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陇青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2,888,299,678.19 2,259,781,165.83 27.8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1,481,999,522.98 1,368,414,493.61 8.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02 3.71 8.3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85,933,847.29 73.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775 73.76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4,892,790.45 185,420,624.07 45.4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30 0.503 45.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506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30 0.503 45.5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73 12.51 增加1.4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81 12.60 增加1.5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012.58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80,212.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045.66  
所得税影响额 360,848.09  
合计 -1,302,305.97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5,58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7,739,12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9,450,57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5,487,20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999,91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4,745,514 人民币普通股
海通-中行-FORTIS BANK SA/NV 2,899,97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7,908 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实业银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22,194 人民币普通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74.58%,主要原因是公司主导产品水泥销量增长,营业收入增长,部分货款需在四季度收回。

2、、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93.94%,主要为公司建设克州和巴州二条生产线的设备预付款。

3、公司固定资产比年初增加38.16%,在建工程比年初减少39.57%,主要原因是本部日产3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和硫酸技改项目竣工投产,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4、工程物资比年初增加201.24%,主要原因是建设克州和巴州日产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工程材料增加。

5、无形资产比年初增加141.06%,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取得土地使用权。

6、应缴税费比期初增加767.26%,主要原因是公司企业所得税比期初大幅增加。

7、短期借款比年初减少33.33%、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81.35%,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财务结构,且项目建设贷款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8、公司1-9月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5%和74%,主要原因是新疆水泥市场持续景气,公司新增产能释放,销量大幅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司原控股股东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承诺:所持有股份自取得上市流通权后12个月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禁售规定,其后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cementren;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投稿请联系:offce@cementren.com,QQ:1229919202业务咨询:1891146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