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2009年9月15日上午10: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伦
4、会议地点:乌鲁木齐河北东路125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6名,共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4,385,84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9.86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赵旭东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计名投票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和静天山增资扩股投资建设50万吨/年矿渣微粉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和静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和静天山)本次总计增资1,950万元,全体股东按比例以现金的方式直接向和静天山增资1,950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XYZH/2008A3007-07 号审计报告,截止2008年12月31日和静天山的每股净资产为2.39元,经各方协商确定按每股净值人民币2.39元的价格对和静天山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各股东所持股权比例不变。
增资后股本结构为:
和静天山通过原有股东同比例增资的资金与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疆和静天山金特矿微粉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和静天山以现金出资1,9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5%,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5%。为把握市场机会,和静天山已用自有资金向新疆和静天山金特矿微粉有限公司到位首期出资额。
该项目总投资额8652.5万元,其中建设期利息176.91万元;固定资产静态投资8475.59万元,其中:土建费用1248.94万元、设备费用5013.37万元、安装费用610.54万元、其他费用1593.54万元。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4,385,841股,经表决,同意为124,385,84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为0股;弃权为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喀什分公司年产9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阿克苏天山多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之喀什分公司建设年产9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技改项目。该项目所需资金8745.34万元,全部由其自筹。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4,385,841股,经表决,同意为124,385,84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为0股;弃权为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及本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总计不超过52,000万元提供担保;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为苏州天山水泥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500万元提供担保;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一年期5,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向中国银行(4.05,-0.03,-0.74%)新疆分行申请一年期5,000万元综合授信,均有由公司提供信用保证。
1)、公司为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明细如下:
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米东天山)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73.25%。上述贷款是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为米东天山150万吨/年(2×2000t/d)电石渣制水泥综合利用工程提供的项目贷款,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项目建设资金如仍有不足由天山股份(14.54,0.00,0.00%)负责筹集。
该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0%,从实际提款日起,每12个月重新定价一次,按重新定价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实行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做为适用的利率。
米东天山拟在项目建成后以该项目的主要机器设备抵押给本公司做为本公司为其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2)、公司为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