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09—09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10日上午10时在峨眉山市峨眉山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 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82,292,342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8%。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杨佰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范晓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同意票82,292,342股,反对票0股,弃权0票,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1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由于我公司推荐董事顾谨,因个人身体健康的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履行董事职责,其本人已于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向本公司和金顶公司董事会提出了辞去金顶公司董事会的申请。本公司决定推荐范晓岚先生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2009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范晓岚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更换董事提案,范晓岚先生即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天作律师事务所郭勇律师在大会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参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二OO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天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公司二OO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二OO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09—09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副董事长杨佰祥先生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09年9月7日发出,会议于2009年9月10日上午在四川省峨眉山市峨眉山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董事周功贤先生、独立董事骆国良先生分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夏建中先生、独立董事李静先生代为参会并表决。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杨佰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九位董事组成,目前九位董事为杨佰祥先生、程浙山先生、李美农女士、杨国华先生、周功贤先生、李静先生、夏建中先生、骆国良先生和范晓岚先生,其中李静先生、夏建中先生和骆国良先生为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杨佰祥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同意推选范晓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个人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变动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变动,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范晓岚(主任委员暨召集人)、夏建中(独立董事)、杨国华;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范晓岚、李静(主任委员暨召集人、独立董事)、夏建中(独立董事);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范晓岚、夏建中(主任委员暨召集人、独立董事)、骆国良(独立董事);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范晓岚、骆国良(主任委员暨召集人、独立董事)、李静(独立董事)。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变动的提案》;
2009年9月2日,公司收到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来的致公司《关于提请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的函》,获知: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于2009年6月8日签订了合并协议。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09年6月5日、2009年5月18日经各自股东会表决通过,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并签订了正式吸收合并协议。合并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所有业务合同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继续履行”。
本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已聘任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鉴于上述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拟由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签署的所有业务将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履行。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报告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范晓岚先生提议,由周集余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助理的情况(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