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秦岭-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9年8月26日至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且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下称:水泥厂)及其实际控制人铜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冀东水泥)书面答复:除了水泥厂已与冀东水泥签署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事项外,截止目前且在未来两周内,不存在按照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截止目前且在未来两周内,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根据有关规定:自2009年8月26日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即2009年9月23日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待公司重整计划批准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申请复牌。股票停牌期间,存在因有关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