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洛南县水泥厂职工向新治(化名付小建)贪污公款16.4万,潜逃12年自首。近日,洛南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1994年至1996年9月,向新治是原洛南县水泥厂(现改制为洛南县洛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驻商州办事处办事员。1996年9月5日,向新治从该办事处的银行账户上提取了16.4万元的水泥销售款后携款潜逃,先后逃窜至温州、昆明等地挥霍。2008年9月9日,穷途末路的向新治向河南当地警方投案自首。11月6日,洛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向新治贪污一案。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