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国际(600970)分红派息方案:
以2008 年6 月30 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股利10 元(含税),共计168,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9,755,862.77 元滚存至下次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每股税前红利1.00 元。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90 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该词语具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规及规则下的涵义,以下同)的法人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1.00 元。
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金额每股0.90元向派发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发放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或者(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扣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1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 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 年11 月3 日
2、除息日:2008 年11 月4 日
3、红利发放日:2008 年11 月10 日
以2008 年6 月30 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股利10 元(含税),共计168,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9,755,862.77 元滚存至下次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每股税前红利1.00 元。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90 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该词语具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规及规则下的涵义,以下同)的法人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1.00 元。
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金额每股0.90元向派发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发放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或者(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扣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1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 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 年11 月3 日
2、除息日:2008 年11 月4 日
3、红利发放日:2008 年11 月10 日